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显示,从2月10日2时起,我市空气质量指数持续上升,2月11日3时至11时,已处于重度污染水平,且无明显下降趋势。经省空气质量预报中心与省气象台2月11日10时会商:2月11日至14日,关中地区受逆温、高湿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持续累积,空气质量持续转差。预计,2月11日至14日,我市将出现持续重度污染过程。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户外活动或作业的,应采取防护措施。
卫生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增设相关疾病急(门)诊,增加医护人员;引导市民有序就医,提高全市医疗接诊效率。
建议性减排措施
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交通、地铁、城投等单位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全市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禁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货车禁止上路行驶;全市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出土、拆迁、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
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建设部门督导全市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工信、环保等部门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督导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文章摘自人民网